撤店员工赔偿是正常的,公司店铺撤店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员工补偿,补偿以员工工作年限为基准,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针对公司撤销店铺后如何给予员工作出合理的赔偿,这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妥善处理。 一方面,如果在公司撤销店铺之后,导致了您与我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被迫终止,那么我们有责任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反之,若我们能在此之前一个月内,已正式通知到您,那就必须额外向您支付一个整月的薪资福利待遇。 另一方面,假如双方都能够同意并接受,由我们公司为您另行安排其他适合您去做的工作,并且保持现有劳动关系不变,那么我们将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