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赠与撤销权,在现行法律中指的是是赠与人依法享有的,就其赠与行为反悔的权利。其行使条件包括: 当事人在权利转移前可以任意撤销; 权利转移之后,条件为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等。
1、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依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而直接向对方当事人为意思表示,并不发生撤销权行使的效力。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为有效合同。 2、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一方为主,有时也可是双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
合同撤销权是专属权。合同撤销权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只能是可撤销合同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合同中的误解方、显失公平合同中的受到重大不利方、欺诈胁迫合同中的受欺诈方及受胁迫方、乘人之危情形下处于危难境地的一方等。
1.客观要件: A、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①赠与他人财产②非正常压价③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④放弃债权 B、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C、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 D、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主观要件:存在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 A、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 B、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当事人因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问题产生的纠纷。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相比,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
合同有瑕疵撤销权消灭不可以,合同瑕疵包括主体瑕疵、意思瑕疵内容瑕疵和形式瑕疵,不是所有的合同瑕疵都能通过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只有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才可以行使,如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当事人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合同保持其原效力。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的行使: 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除具有救灾。 扶贫等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外,其他的赠与,赠与人都享有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 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三种情形的,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 时间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
合同的撤销权是形成权,法律关系会因一方意思表示而发生变化撤销权都属于形成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也不例外,但其又是形成权中的一个特殊形式。因为形成权是直接能够发生法律关系变动的权利,受除斥期间的限制,而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才能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