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等;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所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