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等;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所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3-28 11:33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所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
2023-06-10 14: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立案标准如何进行规定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最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而自行将编配的武器装备的改作其他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022-08-18 11:42
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是,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3-08-30 18:02
刑事遗弃武器装备罪量刑处罚如下: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
2022-09-09 15:54
破坏武器装备罪判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对武器装备进行破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