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国有企业收购后,会不会变成国有企业要依据收购后公司的性质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公司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前期准备。 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二、尽职调查。 一、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如下: 一、交易场地不同; 二、股份限制不同; 三、收购态度不同; 四、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 五、收购性质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不良资产收购的法律要点: 1.既然属于债权的转移,那么就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具备一系列法律要求的条件。 2.要对债务人做全面的调查。 3.受让人应对不良资产上是否向原债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设立抵押权或其他担保物权进行审查。 4.受让人与转让人基于调查的结果对转让的资产价格协商确定合理的价格。 5.对受让债权的法律时效问题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合同
资产收购对于收购双方的格外要求: 1、资产收购要有合理商业目的。 2、资产收购不能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3、企业在收购另一家企业的实质经营性资产后,必须在收购后的连续12个月内仍运营该资产,从事该项资产以前的营业活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变更的登记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
企业收购与兼并的区别: 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
公司收购转让的程序: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对于公司股东股权的抛售,公司一般是不能够收购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购: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
对于企业的股权收购要注意的行为如下: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