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离婚证据应注意收集以下方面的证据: 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3、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1.注意收集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
调取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对存留于有关单位或公民手中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证、书证,依法收取的一种诉讼活动收集证据的一种方法。 申请调查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当事人无法自己调查收集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
在收集电子证据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取证过程合法原则。 (二)冗余备份原则。 (三)严格管理过程原则。 (四)环境安全原则。 收集电子证据的方法主要有现场勘查、搜查和扣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
实物证据收集注意事项: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 只能通过科学技术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 2、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实物证据
收集婚外情证据的方法: 1.自家取证。 2.别人家取证。 3.公共场所取证。 4、私人侦探、调查公司的取证。 调查方式如下: 1.跟踪法。 2.拍摄法。 3.录音法。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
劳动纠纷收集证据应注意: 1、收集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收集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3、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受害的一方收集家暴的证据应该: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遇到家暴报警很重要,出警记录可以证据。 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
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而非任何人员都可进行。一是严格依法进行各种电子证据的提取收集。二是深入细致地查找线索,全面客观调查取证。三是积极利用证人、犯罪嫌疑人配合协作取证。四是利用科学方法,做好证据固定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
原告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