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据收集: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4、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
检察院立案侦查前收集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以及证人证言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一般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第一是保证书、悔过书; 第二是嫖娼事件,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第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第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第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 【法律依
敲诈勒索需要的证据如下: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妻子婚内出轨丈夫应该收集的证据: 一、保存电子证据。 二、保存文字证据。 三、采集视听证据。 四、采集现场证据,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
按下列方式收集: 1.书证的收集。书证主要包括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处方、收入证明等。 2.物证的收集。物证主要包括因交通事故受损的物品。这些物品应当保留原物,如果保留原物有困难,比如受损的水果等,应当拍照保存。 3.鉴定结论的收集。鉴定结论并不仅仅包括伤残鉴定,还包括对损害物品的评估等,这些鉴定结论既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作出,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作出。
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上诉证据: 1、证人证言; 2、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3、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
收集离婚证据时,主要收集以下证据: 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3、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