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 1、出让、兼并、分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形成纠纷后,企业停顿。 2、出让方或者某一当事方,不履行对相关债务和隐蔽债务、或有债务的告知义务,形成纠纷给收购方造成损失。 3、国企的公司制改建中,采取多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架空债务,逃避债务,不事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等等。 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违法暗箱操作。 解决:
规范改组改制国有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
有限公司改制流程: 一、召开股东会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制定企业改制方案。 二、清资核产。 三、界定企业产权。 四、资产评估。 五、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二年一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 六、认缴出资。 七、申请登记。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改制成有限公司,但不能直接改制,需要依法将原企业进行清算注销,然后再去注册相应的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的出资应符合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
国企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 1、依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企业改制方案; 2、依照改制方案,对拟作为出资投入新公司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4、全体出资人共同协商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如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出资人缴纳出资,即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方式: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第四、资产评估; 第五、财务审计; 第六、认缴出资; 第七、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改制是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公司改制的法律法规如下: 《公司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国家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