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改名户口本曾用名可以改的。 办理条件: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 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办理条件和流程详解: 1、填写姓名变更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由父母或者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具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申请报告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走的地区由派出所向上级部门申请签字,具体要
可以。由母亲持注销原因为死亡的《户口注销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子女姓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改名需要的手续: 1、写更名申请;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关于离异孩子改名字的问题,父母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再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申请变更姓名手续如下: 一般来说,姓名在我国变更时,应按照《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再作变更。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
改名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历史行为表现;申请改名的原因;表明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等等。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名的程序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证明。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
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
单位改名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由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的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内容发生了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 但是,即使没有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也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公司变更登记是指公司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登记。 申请变更名称,应当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和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国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