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一般而言,父母是不能放弃监护权的,除非父母死亡、被监护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法院撤销监护资格,监护权才消失。
放弃产权是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是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投资期间没有收入等。此外,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也会形成留抵税额。
房产放弃协议书的有效写法要三个要件。房屋产权约定协议书生效的要件有:1、双方主体适格,是精神、智力健全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有营业执照的法人;2、意思表示真实,不可以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者是显失公平的情形;3、内容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签订房屋放弃协议书需要注意要明确权利人和权利人的份额。
无效。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许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顺带让员签订一份“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但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缴纳社保。所以,无论员工是否属于自愿放弃社保,这都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父母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放弃的,抚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如果是一方自愿同意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都给另一方的,应该认定为有效;个人自愿放弃的,夫妻共同财产归另一方所有。
夫妻一方去世丧葬费剩余部分应该归配偶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丧葬费并不是遗产,不能按照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放弃财产公证后有效,首先财产公证的时候公证员会进行审查,只有合法的财产协议才会进行公证。实际上夫妻财产协议没有公证,但是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具有效力的。
放弃赡养权的协议是没有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