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根据以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分割是以离婚为目的的。不离婚的,
宅基地建房的新政策包括: 1、属于危房改造范围危房改造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扶贫项目,所以符合危房改造范围的,是可以申请建房的。如果是低保户,最高可以获得5万元左右的补助,一般情况下也能拿到2万左右的补助。 2、房子需要重新翻建这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房子已经比较旧了或者孩子结婚需要盖新房,可以在原来宅基地上翻建。 二是通过分户后盖新房在农村,很多子女还是和父母一起生活的,独
根据上海市高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 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可被视为同住人。 回沪知青及其子女的情况即符合该项规定,属同住人的一种特殊情况,有权分得房屋安置补偿款。 但如果回沪知青及其子女在户籍迁入被拆迁房屋处时曾作出承诺,对拆迁房只报户口,不
根据相关规定,关于独生子女的补贴政策包括: 1、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2、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3、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
2018年关于生育津贴的新政策包括: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等于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除以30乘产假天数;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规定: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包括起征点在内,本次个税法修改作部分劳动性所得综合征税、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等六大修改。优化税率结构将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 二是经
八大补贴政策: 1、孩子成年18岁之后,每月领取5元补贴。 2、父母年满60岁之后,每人每年可以领到不低于600元(每月不低于5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补贴。 3、如果子女伤残,父母每个月可领到伤残辅助金270元。 4、如果子女死亡,父母无人赡养,父母双方可以每人每月领取死亡补助金340元。 5、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推行过程中,应当优先为独生子女父母办理;在招聘、安排工
上海动迁阳光政策的是指在拆迁过程中将进行“十大公开”,即:公开拆迁补偿方案;公开评估单位及负责人情况;公开评估鉴定机构情况;公开拆迁公司及负责人情况;公开市场评估单价;公开安置房源情况和使用情况;公开被拆迁特殊困难户认定条件和补偿标准以及签约进展情况。此外,拆迁工作还将全面推进五项制度: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承诺书制度、监管制度。
安家费具体是指发给外出做事者安排家庭生活的款项或国家或某个组织按规定发给的供安家用的款项。 国家各地政府和各企业对安家费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只要符合相应条款,都可以申请领取安家费。 比如说:引进人才、退伍军人、职工异地、离岗离休等等都是符合发放安家费的对象。
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符合六种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