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罚十是有效的,我国食品安全法有提到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七种证据效力顺序如下:如果非要给证据的效力排个序,那么根据法律微言以前从事法律工作的司法实践经验,效力从高到低依次是: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证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 这么排序的依据是什么呢?主要是人!人的因素干扰越大的证据,证据的可信度越低,最为客观的证据,就要排除人的干扰。 物证书证,以现阶段的技术手段来看,是人为因素最少的证据,如果造假,通过技术手段很容易鉴定出来,因此证据效力最高。 鉴定意见和勘验检查笔录,是有专业的人,根据规则,出具的专业的意见,其在角度上比较客观公正,但是依然无法摆脱彻底的人为干扰。
委托书可以手写。 按法律上的要求委托书打字和书写都是可以的。 委托书不论是手写或打字,必须是个人签字或公司盖章,书写格式最好符合惯例要求,而且内容必须是个人或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是无效的。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6.违背公序良俗的。
合同依法成立生效的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生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合同系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情形; (3)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合同内容不能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房产没有抵押登记合同不生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此没有抵押登记合同的房产是不生效的。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一定有效。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合伙没有协议的,合伙仍然有效。 合伙协议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虽然没有协议的合伙也是有效的,但是,起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合伙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在工程合同中诉讼时效是三年。 诉讼时效指的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就取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人从而失去胜诉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无效合同的违约条款也是无效的。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但是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仅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