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性质是一种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 1.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的合同。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
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是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 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因违法而无效。 二、企业资金拆借有效的情形。 1、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2、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才会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十八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 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签定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此类合同因为行为人没有代订合同的资格,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前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 一、股东名册具有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 二、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三、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由于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效力,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具有形式上的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
房地产合作建房合同效力的认定是: 1、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了批准手续的,应认定合同有效。 2、合作双方所签合作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不参与经营活动,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双方所签合作合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
先后签订两份离婚协议其法律效力的确定: (1)后签订的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 (2)争议内容有处理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没有作出处理的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
遗嘱的撤销,是把已经立好的遗嘱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其全部失去效力。遗嘱的变更,是遗嘱人对所立遗嘱的内容作部分的修改,使部分遗嘱内容失去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