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来证据的效力判断:传来证据必须是有确切来源和根据,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是传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没有法律效力。只有在原始证据不能确定或者确有困难时,才能用传来证据代替。如果案内只有传来证据而没有原始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公司是可以借款给个人。但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 根据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合同关系效力认定有以下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监护人的行为效力的分类: 1、有效。 2、无效。 3、效力待定。 4、可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八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夫妻之间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被胁迫下签署的情形,协议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签字按了手印,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夫妻之间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一种私权处分,对夫妻双方有效,但是根据《婚姻法》规定,这种协议的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第三人知道你们之间有协议。
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没有离婚的,协议不生效。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效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效力,需通过审查证据的基本属性,即要审查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所取得的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据是否反映客观真实情况;证据所揭示的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成因与责任人及其事故车辆,与案件发生之事实是否具有相关性后确定。
欺诈婚姻的效力是:除非结婚的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结婚登记的时候是被别人强迫的,不属于自己自愿的,只有这种情况才能够取消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其余的欺诈婚姻,在法律上没有能够取消的决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自书遗嘱的效力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
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第38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