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不是本人签字,是否可以毁约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由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签字的;或明知他人以你名义在合作协议上签字而不作否认表示,则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有效。 2、如果是是他人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情况下代替签字的,经追认后,该代理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就有效。 3、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所签合作协议无效,没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方面的胜任才与之签订相应的合同。如果该当事人死亡,合同权利义务仍不终止的话,则有违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了,这显然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自愿原则有冲突。
如果没有其它证据证明收货人收到了货物,则送货单无效。 送货单,是指出卖人开出的送货凭据,没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收货单,是指买受人收到货物后,开出的收货凭证,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合同书是买卖双方协商后签订的,如果再次协商双方都同意补签那就没有问题,是有效的。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将认购书认定为预约合同性质,将其与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做了区分。认购书作为特殊的担保合同,其成立和法律效力均不因预售合同的存在和效力而受影响,特别是认购书中独立存在的定金条款更不能因预售合同未能签订而失去法律效力。 因此,认购协议可以在开发商办理完毕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签订。认购书的法律性质为预约合同,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性质应属于立约定金,可以适用定金罚则。除非认购书签订时开发商尚未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开发项目和认购房屋尚未确定,否则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影响认购书的效力。
离婚协议不需要照片,离婚证上的照片是有效力的。如果是离婚协议,自民政局登记离婚备案后产生法律效力,之前都是成立未生效状态,因此若未生效、重新签订即可;若已经生效,那么民政局有备份的。如果是离婚证,那么一经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解除,若是撕毁照片,可以到民政局申请婚姻关系证明即可。
口头协议有效的,这是合同的一种,有录音的可以作为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私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 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不是私人印章。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如果该业务员获得单位授权,而且合同中未规定必须签字并盖章,则合同有效。如是一般业务员,还需要证明该签字人员系单位员工,具有单位的授权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