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取消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相关规定,因此对对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没有限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公司法验资规定:绝大多数公司不再需要验资。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记就可以了。新公司法删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这表明未来设立新公司在登记过程中不再需要经过验资程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二条,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的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抽逃承担的法律责任: 1、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法修改后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抽逃注册资本的,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1、刑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同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有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的规定是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要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新公司法对于增资多久缴纳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公司法在对公司章程的应包含事项中提到了出资时间,所以公司增加注册的时间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进行缴纳,股东认缴的新增资本,应当按照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的规定。
新公司法修改内容: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