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
根据《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由于不可抗力不能成行而取消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和游客均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117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要相应地免除或减轻责任。 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
旅游合同的履行地应当在旅游公司的所在地(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对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旅游纠纷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方法维权,旅游纠纷发生的原因如下: 1、旅游合同多为格式合同; 2、旅行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3、部分旅游者签订合同草率行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
赔偿请求人应向旅游质监所递交赔偿请求书。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质监所应要求侵权方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主动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解决纠纷,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对协商处理失败的,质监所应提出赔偿处理意见,责成侵权方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游客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8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
旅游纠纷解决办法的维权有: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作用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有利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规范旅游市场中的经营行为,为游客维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法律依据】 《旅游法》第92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签订旅游合同的风险防范需要防范: 1、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以购物来讲,一天去几个店都要在协议上有明确标示,是坐旅游车还是坐空调车或足坐豪华大巴,都要在协议当中写清楚。 2、旅游价格。从目前来看,由于旅行社的质量竞争比较激烈,旅游价格方面往往存在不实的情况,作为消费者,报名参团的时候不能光直观看一个价格,还要看旅行社的信誉和质
可以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投诉的行为: (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和符的旅游服务的。 (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 (4)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 (5)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6)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