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早晚打卡合理。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的特点是: (1)工作起止时间不固定; (2)工作时长不确定; (3)工作地点不固定。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虽然其工作时间不固定,但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按每天八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计时。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岗位特殊情况,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度虽然区别于标准工时制,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的限制,但也并不是一种完全按照劳动者意愿随意安排上下班时间的工时制。
拖欠工资不会“自动”发放,员工需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才能保障权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经查证属实后,用人单位需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被强制执行。 具体说明 一、拖欠工资的法定处理方式 协商解决 员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限期补发工资并签订书面协议。若用人单位因短期经营困难导致拖欠,可协商分期支付方案。 行政投诉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9条,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诉讼追讨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如冻结银行账户、拍卖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