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该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者自己申请的,要在一年内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起诉离婚后多久可以离婚,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理进度。一般来说,如果起诉离婚符合离婚的条件,且双方对离婚及相关事宜无较大争议,案件可能会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处理。然而,如果案件复杂,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争议,或者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审理时间可能会相对长一些。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但并非工伤发生之日至评定伤残等级前,均为停工留薪期。现实生活中,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不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很多。对此,职工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做出伤残鉴定的时间,距事发之日就可能长达12个月。
申请工伤的时间过了,如果是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导致的,则单位或劳动者一方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单位的申请时间过了,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间未过的,则劳动者依法仍然可以进行申请;如果双方的申请时间都过了,则没有阻碍事由的,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医保报销或者人身损害赔偿等赔偿。
当出现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说了不同的工作时间的情况,如果集体合同提供的劳动条件高于劳动合同的,需要适用集体合同的约定,如果低于劳动合同的,应当适用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仍然无法解除问题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刑事判决一般在过了上诉期后就生效。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因此,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 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19年1月。 同时,扣缴义务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员工发放工资并计算和预扣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2月1日起扣缴客户端才会支持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的提交上传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般案件: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即最长为一个半月。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 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十日内作出决定; 如果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因此,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的时间通常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或更短(如速裁程序)。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当事人可以正常申请工伤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 根据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