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并没有规定旷工几天算是自动离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
关于旷工几天可以辞退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的规定不同,一般是三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
旷工离职的后果如下: 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根据《劳动法》对旷工的规定如下: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
旷工被辞退的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公司可以依法辞退职工的情形当中就包括严重的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 而在任何一家都绝对不允许职工有权利旷工的这种情形做法的,基本上旷工两次以上的就可以被公司给开除了。所以,职工对公司的劳动纪律要有最起码的尊重。
旷工半天扣除半天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侵犯劳动者经济权益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不按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旷工,按照规章制度处理,符合条件可开除。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旷工离职,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条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旷工,按照规章制度处理,符合条件可开除。 旷工离职,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条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公司有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旷工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会构成违法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
旷工自动离职有工资,但也会被单位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未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
旷工几天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是因严重违反制度而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也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只是口头通知被辞退,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