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债权不是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区别于一般的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而破产债权则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
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普通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担保债权清偿时优先于普通债权,但是担保债权必须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普通债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如下:1、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普通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3、担保债权清偿时优先于普通债权,但是担保债权必须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普通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