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未成立的,抵押合同不一定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比如不动产买卖合同、抵押合同等,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依法订立的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导致抵押权未成立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的,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而发生的债务,应当由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的,可以根据其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