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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成立而以其名义签订的合同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08-12 13:46 标签: 公司 未成立 签订的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的,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而发生的债务,应当由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的,可以根据其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 【法人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肖伟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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