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可以无限续展。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其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续展,续展后商标注册人就可以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但是否核准申请人的续展是由商标局依法决定的。
商标权到期后,处理方式如下:若当事人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办理商标注销手续若当事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