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原则上应一并审理本诉与反诉,将两诉合并调查和辩论,并且一并对两诉作出裁判。在例外情况下,法院也可将反诉与本诉分开调查和辩论,并且在其中一诉已达到可作出判决的程序时,先行作出部分判决。
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要对原告提起单独的诉讼请求的话,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诉的。如果人民法院要对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的,需要作出合并审理的决定,可以对两个案件分别判决,也可以合并判决。 提出反诉的一方需要向法庭提交书面反诉状,没有书面反诉状的,应当向法庭详细阐明反诉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果有反诉证据的,也应当向法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