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买安置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深户家庭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利率9折; 2、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利率9折; 3、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利率1.1倍; 4、深户家庭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5、深户家庭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7成,利率9折; 6、深户家庭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7成,利率1.1倍; 7、深户家庭已有2套深圳房产,禁贷; 8、深户单身(含离异)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利率9折; 9、深户单身(含离异)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利率9折; 10、深户单身(含离异)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利率1.1倍; 11、深户单身(含离异)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12、深户单身(含离异)已有1套深圳房产,禁贷。
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等。
1.贷款人的银行征信良好; 2.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房屋产权证原件及购房合同、发票;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注:外地人须提交暂住证; 4.收入证明、收入流水(银行统一格式,须加盖单位公章); 5.婚姻证明(已婚结婚证、未婚未婚证明、离婚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死亡证明及财产公证书); 6.其它的财力证明(行驶证、二套房产证、保险)。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开发商延期交房的; 2、开发商销售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4、因国家政策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 5、商品房存在抵押或其他经济纠纷的; 6、商品房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时实测的面积误差超过3%; 7、商品房质量严重不合格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1、创建人的基本情况。 2、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如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 3、设立人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所占股权比例、股权的转让规定等。 4、设立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5、公司设立不成功时的费用承担。 6、设立人对特定信息的保密约定。 7、设立人协商确定的约束股东特定行为的条款,如竞业限制等。 8、违约责任条款。 9、解除协议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10、公司利润的分配。
武汉入户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夫妻投靠所需条件: 1、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 2、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 3、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1、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 2、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 3、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 三、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1、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 2、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四、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五、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 1、学龄前儿童、弃婴; 2、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六、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所需条件: 1、现役军人; 2、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3、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 七、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 1、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 2、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3、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在本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本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八、外地人员购买本市商品房申办户口 1、凡户籍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2、购房时间为1996年10月7日以后(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 九、复退军人异地安置户
集体户口可以算是本地户籍,在南京买房子都没有影响。一类是本地户籍的居民,一类是外地户籍。而根据南京现有的户籍政策,单位和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依然视为本地户口,参照南京户籍买房的规定执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尚未结婚,还需要由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每个地方的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条件都是不一样的,但是通常规定的条件是: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贷款用途明确、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3、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根据《民法典》票据取得如构成善意取得,应具备五项要件: ①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所谓无处分权人,限于善意取得人的直接前手,非直接前手人为无处分权人时,票据抗辩的切断原理和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相分离的原理已有保护,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从有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也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 ②须以票据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即主要以背书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如以其他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因是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所以不能享有票据权利,仅对无处分权人享有一般债权。 ③须取得有效票据。票据的有效是享有票据权利的基础,无效票据不能享有票据权利,善意而取得无效票据的,同样不能享有票据权利。 ④须给付对价。完整享有票据权利的,应付有对价,善意取得同样应具备该项要件。 ⑤须为善意。所谓善意,指无直接恶意、间接恶意,也无重大过失和知悉抗辩原因,否则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