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核定征收包括核定征收率,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月应纳税所得额三种方式,这三种核定征收方式是由当地税局来规定企业适用哪种,而具体的征收税率是由当地核定征收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核定征收适用于大部分企业,除了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无法享受核定征收(如金融、保险、投资、律师等),正常的行业:工程、贸易、服务(医疗行业、教育、IT、信息科技等等)均可以享受核定征收。 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个人独资、工商户都可以依法享受核定征收,但是根据税法文件《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规定,各行业的核定税率有一定的区间。 不管对于高利润,缺进项的现代服务业,还是高收入的自由职业者和公司股东或企业高管,核定征收都是其合法节税的不二之选。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很简单,因为企业规模做起来了,财务就要正常起来,对于已经不符合核定征收标准的企业需要调整为查账征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管税务机关一般应在每年3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最迟不得超过6月底前完成。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在企业核定征税期间投入使用的资产,改为查账征税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年限,扣除该资产投入使用年限后,就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摊销额并在税前扣除。
定期定额和核定征收有以下区别: 1、范围不同:核定征收包括个体工商户,公司,企事业单位;定期定额征收只有个体工商户。 2、时间等前提条件不同:核定征收是在申报之后,定期定额征收是在申报之前。 3、程序不同:定期定额征收比核定征收多定额公示,公布定额两个程序。 4、定额的固定性不同:定期定额确定后一段时间之内保持不变,核定征收的定额是定量,一旦纳税人经营额发生变化,核定征收税额就必须发生变化。 5、申报征收方式不同:定期定额户在申报方面有一些优惠政策,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核定征收不享受。 定期定额指税务机关对帐证不全或无正规帐证记录的纳税人,采用自行申报,民主评议,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收征收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生产经营不固定、财务帐册不健全、营业额和所得额难以准确计算的小型商业户和个体户。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所以,你知道定期定额和核定征收的区别是什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