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告不到庭,按照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自诉案件并不是只能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同样会管辖一部分特殊的和严重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申请国家赔偿的确认违法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法院进行管辖。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还要出庭。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房产纠纷案件要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与买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般需要提供的证据: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 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4、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离婚案件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过错程度; 2、认错态度;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4、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案件执行中也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前提条件是该案件的执行有证据证明是错误的。如果案件的执行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没有造成侵权后果的就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人民法院应重新审判的申诉案件: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
离婚案件中认定存在第三者的证据如下: 1、书面证据:比如过错方书写的保证书; 2、电子证据:双方的短信、电子邮件或者电话录音等; 3、视频证据: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