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二、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三、只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离婚后夫妻可以轮流抚养孩子。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
劳动部门处理举报案件程序: 一、劳动行政部门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设立举报接待室。 二、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 三、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口述举报时,应当告知举报人据实举报,并向举报人询问了解被举报人(或单位)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和被举报人(或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况。 四、凡符合规定的举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受理。 五、上级劳动行政
索要赡养费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假想防卫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假想防卫的被告人在量刑上应该予以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交通事故的案件审理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如下: 1、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 2、适用过失相抵原则的范围、条件; 3、危险责任的考量;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
婚姻案件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 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照片、录音录像等。 【法
离婚纠纷案件中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2、请求支持子女由自己抚养的证据; 3、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
离婚案件中不动产的分割方法: (一)商品房分割注重出资与登记相结合原则。 (二)房改房、集资福利房分割贯彻房改政策原则。 (三)拆迁安置房根据拆迁时适用的政策、被拆迁房屋的建造情况及安置房屋有无补交差价认定安置房的性质。 (四)小产权房目前处理无法律依据。 (五)单纯加名房分割中的意思表示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能向法院起诉的房产案件有: 1、凡以房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 2、如果是受配人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因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