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接到申请逮捕请求后七日内出具不予逮捕决定书。人民检察院在仔细审查后,如果认为尚未构成犯罪,或虽已构成犯罪,但罪行轻微不够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可以不批准逮捕,并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主要写明不批准逮捕的根据与理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
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的规定,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
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的几率是不大的,而且,退回补充侦查的这件事情根本就不能用几率的大小来衡量,如果案件确实需要退回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其补充侦查,这本身就是基本的职责。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两次之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起诉会被判刑。 量刑标准: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1、具有其中一种情形的一般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
检察院批捕后律师的工作: 一、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会见犯罪嫌疑人; 四、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补充侦查,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
检察院不予批捕给谁通知的:不予批捕会通知到公安机关。对于罪行轻的、患病的可以一直不采取逮捕措施,直接移送法院开庭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检察院批捕之后案件大概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移交,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的程序还是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两个月之内公安机关会把案件移交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