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也是最古老的一种刑罚。 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对于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有重要作用。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 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原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就是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是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的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就是罪犯正在怀孕的。
在我国,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后,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个叫死刑复核程序。 但是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 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是无法确定被判死刑到执行需要多久时间的。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氯化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 主要用于死刑执行,但也可能在安乐死和自杀中。它通常让被注射者丧失意识,然后停止其呼吸和心跳。
1.适用条件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2.适用对象限制。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 1、是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定。 2、是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 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
如果是已满14周岁的,一般情况下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未满14周岁的,则应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杀了亲人后不一定会判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是否判处死刑要根据犯罪的情节,量刑要根据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刑事责任年龄;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 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 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