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2、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继续履行;3、修理、重作、更换;4、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5、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前述是目前我国民事领域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对民事被侵权人的保护,而且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以可合并适用。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一般来说民事责任不会坐牢。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但是如果是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有能力履行但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
欠债3万还不上的,一般属于民事案件,不会坐牢。但是如果被起诉后,有能力履行而不还款的,会构成犯罪,到那个时候就需要坐牢了。另外,还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1.你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将影响到你以后的房贷,车贷,报考公务员等等关于有信誉要求的行为; 2.会冻结你的所有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微信账号,优先归还欠款和利息,起诉费用,让你无法使用电子支付; 3.可能会查封你名下的房子,车子等; 4.可能还会给予你罚金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者,去当地工商局出示营业执照即可办理法人资格证。
根据法律法规,若感染新冠病毒者因隐瞒相关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时,将视具体情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产生的民事责任,将由法人,也就是总公司来承担。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犯罪对象是信用卡。所谓信用卡,是指信用卡公司(包括各类发卡机构)以持卡者的信用为条件,发给持卡人的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一种信用凭证。以此凭证,持卡人可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消费,接受服务,如到商场、商店购买物品,到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享受服务等,而不必支付现金。尔后由信用卡指定消费的地点通常称为信用卡特约商户向发卡行支付款项,发卡行再从持卡人所存取的款项中扣除有关消费费用。同时,持卡人还可以凭卡到发卡机构指定的营业网点存取现金,信用卡只能供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更不能典当或抵押。信用卡,就其内容而言,一般应包括:(1)在卡片的正面上,应印有信用卡公司设计的图案、公司名称及信用卡名称,并有信用卡专用标志或防伪暗记;(2)用打卡机将信用卡公司的代号、信用卡号码、持卡人姓名、有效期等内容用凸起的字码打在卡上,以便在使用时可用压卡机将这些内容复写在签字单上;已在信用卡的背面预留持卡人的签字,用之与签字单上的字体相对较。一般还印有发卡公司诸如限用范围、支付货币种类限定等的简单声明;(3)在背面设置一条磁带,记录持卡人的有关资料与密码,以供电脑终端或自动柜员机鉴别真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l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对伪造的信用卡,有的是伪造者自己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也有的是伪造者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者送给他人,由他人使用,进行诈骗活动。无论是自己使用或者是由他人使用,对使用者来说,都属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情形。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无论是进行购物或者接受各种有偿性的服务,在性质上都属于诈骗行为。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