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取得征地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那么民法典中对赡养老人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对欠款的规定有以下这些: 1、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4、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是保护私权利的法律汇总,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也是公民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编纂与出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施行日期及旧法废止】规定,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后,民法总则即被废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施行日期及旧法废止】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产假多少天《民法典》对此并没有相关规定,而是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进行阐述。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民法典》出台后司法解释将会失去法律效力,之前的司法解释将会失去法律的效力,我们国家目前为止也已经颁布了七套司法解释。之后会根据法律具体的实施的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比如说在颁布新的司法解释等等。 《民法典》起草专家谈到该问题时,提到了以下几个观点: 1、《民法典》施行日期为2021年1月1日,在接下来的半年多时间里,最高人民法院应启动司法解释的清理工作; 2、与《民法典》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不统一甚至抵触的司法解释应当被废除; 3、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应根据《民法典》条文内容及精神作出; 4、与《民法典》不抵触的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还应当继续有效,并等待最高院新颁布司法解释来进行清理。
民法典将生活安宁权纳入隐私保护体系中,自然人的生活安宁属于隐私,根据《噪音污染防治法》第43条规定,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 分割房产首先要看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不参与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