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会没收财产的情形: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侵犯财产罪。 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5、贪污贿赂罪。 没收财产偿还债务,前提是这种债务必须是正当的,否则是不予偿还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
没收财产的对象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类的犯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类的犯罪等等。没收财产的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没收个人财产的适用对象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类的犯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帮助恐怖活动罪,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类的犯罪等等,范围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
财产没收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 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刑诉法没收程序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
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法律依据】 《刑法》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原因有: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据此,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以前所负的债务。 (2)必须是正当的债务,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雇佣等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产生2的债务,不包括非正当的债务,如赌债等。 (3)所负的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如果犯罪分子的财产被没收后还有
被海关没收是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的,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没收财产与罚金的不同点: 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内容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执行不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