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三天内归还;如果经查明是涉案工具的,扣押期限是三十日,可以根据案件复杂情况延长三十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没收手机的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才可以确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手机是学生的合法财产,学生对于该手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老师没收的行为是否违法,可以区分以下情况: 1、教师没收手机后直接交与学生家长。 在该种情况下,教师是基于对于学生的管理进行的行为,没收手机虽然短暂让所有权人失去了对于所有物的占有和处分,但由于教师将其交与了所有权人的父母,且所有权人与其父母的关系极为紧密,因此也不认为其实际侵犯了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因此没收后交与其家长的行为,并不违法。 2、教师没收手机后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归还。 这是最常见的手段,一般来说都是说考试后归还,但如果说归还时限过长,或所有权人坚持不同意,而教师依然占有手机,便可能会构成侵犯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如果教师坚决不交还所有权人,可以选择联系其父母,将手机交与其父母。 3、教师没收手机后便不予归还。 若发生此种情况,则教师的行为已经实际侵犯了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教师拒不交还的话,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法律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警察有权扣留手机。事后可以要回。当事人手机被扣留在当地公安局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
“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以没收一部,也可以没收全部。至于具体没收多少,要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的轻重,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的,那一部分财产,或者犯罪分子家属用本人劳动所得购买的,归本人使用的生活用品等。 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财产中,应当归家属所有的那部分财产。”
“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以没收一部,也可以没收全部。至于具体没收多少,要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的轻重,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的,那一部分财产,或者犯罪分子家属用本人劳动所得购买的,归本人使用的生活用品等。 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财产中,应当归家属所有的那部分财产。”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对于毒品犯罪的处罚是有没收财产的。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应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当您被传召至当地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审查时,无论相关情况是否已经查清楚,若发现您的手机涉及到了该项案件中,那么民警同志将会对其进行依法暂时扣留处理。
城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没收摊贩东西,但是在扣押东西的时候应出具执法文书。严格来说,城管执法只能暂行扣押违法经营工具,而且必须写《暂扣通知书》,上面有让当事人前去处理的日期等等。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扩大,城管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当事人财物等方式,制止违法违章行为的继续。
1、公司是没有权利没收员工的手机的。手机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公司未经法律法规授权随意没收私人财产是违法的,也构成了侵权。 2、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