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和暂扣财物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而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利。但是,校方没收或者暂扣学生财物的行为初衷是由于管理的需要,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的确会对教
没收的房子是要依法上缴国库的,有的会在拍卖后,将价款上缴。对查获的下列物品,可以不交财政部门,经县以上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公安局局长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
学校也好,老师也罢,都不是执法主体,无权没收公民的财产。所以,如果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话,当然是违法行为。但是,学校是一个特殊的环境,需要特殊的措施加以管理,确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扰乱证券市场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
没收房也要交物业费。业主虽然还未收房,但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事实上已经展开,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而有关业主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予以体现。业主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是法定的义务。
交警权利没收改装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限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私行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做法。行驶违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违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金。对违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超出限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金,并处注销行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做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限定予以罚金、拘捕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被警察带走手机是会被没收的。当事人手机被扣留在当地公安局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我国法律规定,办案人员依法提取涉案财物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按照规定将其移交涉案财物管理部门或者本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对于采取查封、冻结、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后不在公安机关保管的涉案财物,办案人员应当在采取有关措施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和清单的复印件移交涉案财物管理人员予以登记。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中国,指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性处理的特别程序。违法所得”认定的三种情形:一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二是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三是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家长没收未成年孩子手机原则上是不侵权的,若是没收已成年孩子的手机可能就侵犯了隐私和个人财产权。 孩子的手机大多数都是家长给予的,并且孩子十八岁之前家长作为其监护人也拥有一定协助管理其所谓的“个人财产”的权利。公民个人所有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利,是公民个人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在中国,公民个人所有权分为两类:即公民个人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公民个人生活资料所有权。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