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父母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小孩的更改监护人应该要有一定的程序,并且想要成为自己的监护人的话,就需要准备监护能力证明的材料。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
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有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不一定必须是父母。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享有的义务: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公证,但是可以去相关机构办理工作,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
父母是未成年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是夫妻离婚,除非有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监护权的行为的,父母依旧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不会因为离婚就取消监护资格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