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书是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规定: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想要不履行的,另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要求履行其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其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
拍摄的合同内容照片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证据提交。 合同原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有效。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拍照图片的法律效力不如原件的法律效力。 因为拍照图片的容易复制性等其他原因,拍照图片一般要配合其他证据来证实其效率问题,故建议能够通过原件的情况,最好不要用拍照图片。如果非要用拍照图片的话,建议在上面标注,双方均认可拍照图片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没合同原件,自己拍照后的合同复印件,需要法庭通过如下程序审核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离婚后夫妻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方面可能会发生纠纷,有些夫妻对于另一方有没有支付抚养费常常争执不下。避免发生抚养费支付纠纷的一种办法就是出具子女抚养费收条,以此证明夫妻一方已支付了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收条没有固定的、统一的格式。只要记载了父母一方支付了抚养费且收款人予以签字确认的,就可以作为收养费收条使用。 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抚养费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单独的公司章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 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五)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该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这就表明,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考虑复制件或复制品。
签订生死状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电费不可以承包给个人,供电由国家电网提供,电费由国家统一收取,私人不允许承包。但是供电公司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公司代为收取电费,同时不能向业主收取手续费。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花费。物业服务公司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花费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花费。
店面被拍卖,原合同还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新房东不肯履行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就算是店面被拍卖,依然不影响原合同的履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没有效力,而且公证处也不会受理的。 房产证是证明当事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合法证明,公证处不会受理没有房产证的住房产权公证手续。 《公证法》规定: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产证复印件只是起原件的依据作用,不能发生证件的正常法律效力。 房产证的特点如下: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