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自行为人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比如:抛弃、立遗嘱、委托授权、放弃继承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纯获益行为就是无需支付对价而获得利益的行为。
法律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同法律事件不同之处在于它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人们有意识的自觉活动的结果。包括作为(即积极的行为)和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成立要件:(1)必须是外部表现出来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是人们的心理活动;(2)必须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无意识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在暴力威胁下的行为都不能成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具有多样性。有单方的(如遗嘱)、双方的(如合同)、共同的(如建立社团),有有偿的(如购销)和无偿的(如赠与)等形式。根据法律行为的性质可分为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
一般情形下,未成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活动,应当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或者征得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情况: 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特殊情况: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同法律事件不同之处在于它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人们有意识的自觉活动的结果。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为: 1.必须是外部表现出来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是人们的心理活动; 2.必须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无意识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在暴力威胁下的行为,都不能成为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如法律规定某中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某种形式,这种法律行为就称为要式法律行为。包括:银行借款合同、工程承包建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