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程序如下: 1、股份持有人向结算公司提出查询拟转让股份的申请; 2、结算公司进行形式审核,符合要求的,对相应股份予以查询和临时保管,并出具股份证明文件和临时保管确认函; 3、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4、股份转让双方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确认其股份转让的合规性; 5、证券交易所对转让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自受理股份转让确认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
原始股,其实是企业还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较之主板市场股票锁定规则,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的转让环境更加宽松。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