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 对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根据清单核查后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
刑事案件当中的涉案人员可以为自己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审判阶段行使辩护权的方式一共有两种。一种是自行辩护,而另一种是委托辩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六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是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办案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制定的。 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措施提取或者固定,以及从其他单位和个人接收
涉案金额3000算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违法所得不是涉案金额。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本罪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严重损害用户利益一般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等产品,致使消费者或用户多人致伤致残,或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致使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140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
界定涉案价格认定的方式是应当依据并严格按照协助书的要求办理价格认定事项,不能超越或改变其内容。主要由价格认定协助书和价格认定标的明细表组成,提出单位所提交的价格认定协助文书和相关资料均应加盖提出单位公章,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 根据《损毁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第十三条,在实际修复过程中发生的毁坏财物的搬运、清理等其他费用是不计入损失价格,但提出单位有特别要求的,
一、办理完工商变更法人代表变更是否需要办理税务变更1要办理税务变更。2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办理税务变更登记。二、税务注销后税务部门会提供什么证明文件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三条: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判人员,可以参加涉案医疗鉴定会,并可以就有关问题向鉴定
不是涉案工具是否会返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案件有关情况下有可能被没收,如果是和案件无关的物品警察应该退回。民警如果因为办案的需要带走物品,应开据扣押单,在案件侦查终结时,如果不属于违禁品或涉案物品,应返还物品所有人;如果需要作为证据,应移交法院,由法院对该物品作出决定。如果警察涉嫌私吞物品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要求退还物品。同时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不是涉案工具是否会返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案件有关情况下有可能被没收,如果是和案件无关的物品警察应该退回。民警如果因为办案的需要带走物品,应开据扣押单,在案件侦查终结时,如果不属于违禁品或涉案物品,应返还物品所有人;如果需要作为证据,应移交法院,由法院对该物品作出决定。如果警察涉嫌私吞物品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要求退还物品。同时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