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绝不手软。唐山市公安机关坚持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担当,紧紧围绕职责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依法打击、及时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 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涉疫违法犯罪案件主要涉及违反政府禁令、阻碍防疫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旅店不实名登记、冒用他人行程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