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转让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范围应当包括:企业总部及所属全部的子企业。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三条, 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清产核资的目的和意义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来看。 清产核资目的是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益,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企业清产核资的目的是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为科学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
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指对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进行清查、登记、核实,查实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确保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范围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