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转让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范围应当包括:企业总部及所属全部的子企业。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三条,
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