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漏水漏到下面来了,可以根据遭受损失的程度估算数额与楼上住户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应对两方提起诉讼,以确定责任的归属,弥补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原告证据不足的,可以撤回起诉后进一步搜集证据再次起诉,不同意撤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败诉,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搜集证据后认为证据充分后可以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
房屋漏水属于质量问题,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将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明确约定在购房合同中,签订购房合同前须留心购房格式合同,对于合同中可选择和协商的内容,应特别认真阅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出租房屋漏水的话一般由出租人负责。但因承租人在使用出租房屋时忘关自来水等原因造成房屋漏水的,因此给出租人或楼下造成损失的话,应当由承租人负责。 《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该法第218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法第219条规定
楼上装修漏水的赔偿是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拍照登记损失,并找专业鉴定机构做损失鉴定,然后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具体的纠纷可在诉讼中得到解决。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房屋漏水申请赔偿的方式是: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
租的房子漏水,一般情况下由房东负责。但由于合同上自来水滴漏由乙方负责,因为漏水给楼下造成损失的话,应当由承租人负责。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
司法鉴定漏水的收费标准是:鉴定需预收取该案件鉴定费2万元,如出现现场勘验后确定因某种原因已无法进行鉴定,收取出场费2000元。 如现场正常进行鉴定,但没有得出漏水原因,鉴定费用按具体鉴定工作量确定。 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司法鉴定收费项目,收费标注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购买的房屋漏水,找楼上邻居漏水原因、找开发商漏水原因、找物业公司漏水原因。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修期内,房屋维修事项由开发公司负责,由开发公司通知施工单位实施维修。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