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不能收回,除非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
第1、用子女名义购房的好处:减少税费、不担心分割:房子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离婚时房子遭分割、子女房产有保障; 给子女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即使父母的生意失败,该房产也不会受到牵连。 第2、用子女名义购房的风险、提高了子女独立买房成本、容易发生产权纠纷。如果夫妻离婚,子女名下房产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共同财产,因此不允许被分割。 如果子女没成年,那么谁有子女的监护权
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除约定或法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因此,父母的财产与子女是没有直接关系,无论是父母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财产都没有子女的份额。当然,父母自愿赠与给子女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3)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法律依据】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
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能按照家庭所有财产随意分割。当事人父母依法使用的宅基地,由当事人父母依法使用。 如果在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上子女申请使用的宅基地,则由子女依法使用。对于当事人父母超占的宅基地,未经审核批准,属非法占用,无合法进行分割之依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子女家
独生子女证只有一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 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
父母有犯罪前科对子女是有一定影响的,子女一般可能不能参军、考公务员、应聘银行和国企、报考警校军校。 父母受到刑事处罚的,将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军、公务员考试、报考军校、报考警校、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
本次个人所得税新增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有一项扣除为纳税人赡养老人的支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老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 元的额度扣除,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税收政策只要求被赡养父母中有一人年满60岁即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