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
遗嘱是否可以推翻协议,要看协议性质。 如果是赠与协议,在动产未交付受赠与人、不动产未办理过户之前,赠与人可以通过遗嘱将财产再分配,继承人可以按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继承分割。 如果是使立遗嘱人负担义务(债务)的协议,如果立遗嘱人通过遗嘱使协议相对方受到损失; 协议的相对方可以要求遗嘱继承人进行赔偿(补偿),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补偿)责任。 【法律
爷爷买房可以写上孙子的名字。爷爷可以保管好这个购房合同的。另外,办理不了孙子的产权登记的话; 爷爷立个遗嘱或者赠与合同,说明是给孙子的就可以,做个公证就更放心。这是做爷爷的自由和合法权利,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
爷爷奶奶算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
爷爷健在房子赠与孙子可行,如果老人还没有去世的话,那么在生前所做的所有决定,应当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即使在生前把房产给孙子,这种情况也是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
《劳动法》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死亡没有丧假,依据如下: 按照国家规定:直系亲属的丧假为3天,非直系亲属的丧假为2天。 丧假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丧假的非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婶叔伯配偶父母等。 所以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劳动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在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孩子的户口可以上到爷爷的户口上。 根据户口管理条例规定: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所以说,你的孩子完全可以落在他的爷爷奶奶的房屋内,也可以与爷爷奶奶落在一个户口本上。 一般能不能迁要看情况: 1、孩子户口只能跟随爸爸或妈妈的任何一方,但不能报在爷爷、奶奶的名下。如果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 2、父母和爷
房屋所有权人为爷爷,变更为爸爸的方法: 一、若爷爷还健在,则可通过赠与的方式变更,但需要到房管局进行房产过户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赠与其实质是赠与合同,单纯合同的订立还未变更房产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更,需要进行不动产过户登记。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
房子是爷爷的名字去世了是否有继承权,要看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 如果父亲去世的时间在爷爷前面,这里就会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爷爷的房子要过户给孙子,有两种方式,手续流程不同,下面详细叙述: 一、以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过户,其手续是: 1.方需要签订一份购房合同; 2.合同拿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3.将相关资料交由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进行审核,同时申报房屋价格进行审核,给申请人发核准通知书; 4,凭该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完税,交纳二手房买卖交易中涉及到的税费,领取到完税的凭证; 5.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