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合同的约定,按物业合同的约定,如果不交物业费,物业享有合同中的权利。还有物业费取消的时候,物业公司也可以停止服务。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民法典》第二百七八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并且通过“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这就是说,一个小区的业主可以通过集体表决的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解雇或者委托等事项做出决定,当人数超过一半时,就可以直接取消物业。
物业公司收取公共能耗费是合理。物业公司能够收取公共能耗费。物价局回应,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其中,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商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花费,这也就是业主们所说的物业费。而公共能耗费是物业管理范围内,共用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代收代交的花费,隶属代办服务费。物价局工作人员强调,公共能耗费之类的代办服务费,物业公司能够收取,但是需要单独列账,合法分摊,并向业主公示。由于每幢楼的具体能耗不相同,业主公摊面积也不一致,因此业主需缴的公共能耗费不尽相同。
物业公司停商户的电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 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下,赋予物业服务企业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一约定侵犯了供水供电人的权利。并且,由于供水供电义务所对应的是交纳水费电费义务,即使供水供电公司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替其收取水费电费并可以停水停电作为收取费用的手段,物业服务企业也不能以停水停电催缴物业服务费用,因为供水供电不是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其从供水供电公司得到授权的范围是有限制的。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给业主断水断电。因为水电提工资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根据民法典第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是享受了物业的服务,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在业主超过约定的交费时间后进行起诉,也可以一直不起诉。物业公司履行催告程序后业主仍拒绝缴纳物业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物业公司可以起诉。
物业收滞纳金在合同中有约定则合法,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中约定了滞纳金的相关事宜,业主应当遵守合同条款,但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不开发票不合法。物业不给业主开发票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避税,这种行为危害国家税收管理秩序,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应将收据保留好,以协助税务部门按照收据找到企业,从而按照法律规定对违规企业进行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