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
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订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
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订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订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作为业主,以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都是不对的,业主如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或服务不满意,可小区所在地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相关部门将会对被投诉的物业公司进行调查。作为物业公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
屋顶漏雨的维修不属于物业费的范畴,因此以漏雨作为申诉理由拒交物业费,没有法律依据。质疑物业费的构成,主要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民事约定和国家对于物业管理的定义。后者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口头承诺应当落实到协议上,要有据为凭;②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