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可以请辩护律师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律师。具体来说:
1. 侦查阶段
第一次讯问后: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第一次讯问后,即可委托辩护律师。
采取强制措施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了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也可以立即委托辩护律师。
2. 审查起诉阶段
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进一步为辩护做准备。
3. 审判阶段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后,被告人(即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享有更广泛的诉讼权利,包括出庭辩护、质证证据等。
特殊情况
指定辩护: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特殊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